不能让合规企业受委屈,坚决抵制环保一刀切
发布时间:2020-02-11 来源: 作者:
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各地根据《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实施企业分类分级管控,达到A级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适当少采取减排措施。
全国各地在企业环保分级差异化管理上,逐步完善出台相应政策。
一个优良的营商环境中,企业主体应该是公平竞争,不以“竞底”为手段。合规企业上了环保设备,成本自然会增加,而不上环保设备的企业成本低,在市场竞争中价格处于优势地位,如果对待环保合规或不合规的企业采取一样的政策,那么必然会伤害环保合规企业的积极性,让他们“受委屈”。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在2019(第十届)中国钢铁节能减排论坛上坦言,钢铁超低排放改造不要用最低价中标,在环保上不能投机取巧,世界上没有高效低价的技术。“目前有钢铁企业环保投入吨钢成本高达260-270元,但部分投入低的企业,吨钢环保成本仅为十几元。”这意味着,仅从钢铁行业环保升级来说,部分钢企环保吨钢成本相差20倍以上。
“不能对这些企业采取同样的政策力度。”刘炳江说,要让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企业尝到“甜头”,绝不能劣币驱逐良币,这也是进行企业分级的重要原因。
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环保分级管理,让积极投入的企业尝到甜头,才是企业进行环保升级的核心动力,形成良好的环保升级的生态,分级管理势在必行。
笔者认为,在评价环保评级过程中,谨防权力寻租也是一个值得重视的话题。日前发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履行安全、质量、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遵循国际通行规则,这是市场主体需要遵守的。国家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法律保护。
不让“好人”受委屈,这世界,好人就会越来越多。不让合规企业受委屈,在各行业,环保合规企业也会越来越多。抵制环保一刀切,让“环保”释放出真正的推动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友好相处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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