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研究将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纳入中央环保督察
发布时间:2020-03-23 来源: 作者:
3月10日上午,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环境部正研究将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范畴,进一步推动地方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好野生动物保护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措施取得成效。
根据生态环境部“三定”方案,环境部具有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工作职责。环境部内设自然生态保护司(生物多样性保护办公室、国家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具有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并承担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秘书处和国家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
刘友宾说,环境部积极履行统筹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监督野生动物保护的工作职责,积极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的工作,编制印发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会同中科院发布了《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开展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外来入侵物种的调查,初步建立了外来入侵物种的数据库,大力配合和支持有关部门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专项执法行动,生态环境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生态环境系统在保护野生动物方面的作用。
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刘友宾表示,环境部将全力落实好《决定》内容,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修订工作,为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发挥好生物多样性国家委员会的作用,会同做好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各项工作,依据已经发布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名录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的调查评估,强化外部的监督职责;同时,还将利用“6.5环境日”“ 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以及今年将在中国举办的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公众的环境意识。
新冠肺炎疫情阴影笼罩之下,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再遭口诛笔伐。
2月11日,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会长吕忠梅就此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指出,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和2003年SARS都属于“舌尖上的肺炎”,由此暴露出“健康中国”战略的法律协同规制不足,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立法分散,相关法律衔接不畅,管理权限上交叉重叠,管理与监督职能不分等诸多问题。
对于当下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马勇向澎湃新闻表示,立法很重要,但病根在执法管理,“建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今年覆盖野生动物管理工作,戳破脓包,有助于对症下药。”
编辑:蓝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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