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农村承包地实行有偿退出,但这三类人无法得到补偿
发布时间:2020-06-29 来源: 本网 作者:佚名
众所周知,人地矛盾一直都是农民生活中不可避免的矛盾,主要矛盾有人均土地面积较少、耕地资源利用低等,十分不利于农业经济的发展。而且,随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很多农民朋友都离开了家乡,外出打工,这样一来,加大了农村空心化程度,也使未来农村无人种地的局面越来越明显。为了缓解这一问题,国家将承包地有偿退出的机制试点扩大范围,进城务工但不想继续种地的农民便可以申请退出承包地,并享受相应的赔偿,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有关承包地有偿退出,凡是属于下述这3种类型的,一律拿不到补偿款。
一、非自愿申请退出的
农村承包地退出机制有着一个非常重要的基本原则,那就是农民自愿有偿退出。自愿原则是最基本的要求,凡是强制或者非自愿退出的,都是不合规的,农民的权益非但不能够得到相应保证,土地还可能会因此受损。所以,咱农民对于一些退地的违规操作或者伎俩一定要有所了解,如果遭受到了请强制性退出的话,所签订的合同是不具备法律效应的,农民可以自己以书面形式向村委会进行申请返自己原有的承包地。
二、承包地不合法的
相信大家都知道农村土地的确权工作将于这两年完成,不管是土地确权还是宅基地确权,在工作结束后,农民朋友手中的土地都是合法的,以及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也可以享受有偿退出的福利,但是如果农民的土地不合法呢,自然也就享受不到相应的补偿和福利了。
三、农民没有固定的收入和住房
退出土地是为了解决土地资源的浪费,并不是想让农民把土地都卖掉,然后没有房子主要,也没有固定的收入,那这种情况下就不符合国家的初心了,对于没有固定收入和住房的农民,自愿退出也是不能享受补贴的,所以,如若不能够提供自己具备稳定经济收入来源的相关证明,那这笔补偿也是拿不到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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