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临近中高考 山东各地开展“静音行动”
发布时间:2020-07-02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30日讯 中高考临近,为给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有效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日前要求各地市进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严格控制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
要落实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统一监督管理职责,会同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统筹做好工业、施工、交通、生活等各类噪声污染源的控制,依法依规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噪声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问题和违法行为,坚决制止并依法依规查处。中高考考试期间,要派出执法人员在考场周围进行巡查,对影响或可能影响考试的噪声污染行为立即予以制止。
截止记者发稿时,山东已有济南、青岛、淄博、滨州、威海出台相关噪音防治方案。
济南市要求,7月1日至7月15日期间:
1、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停止出具夜间建筑连续施工作业证明。
2、济南市城管局、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停止办理建筑渣土处置运输手续。
3、所有在建工程(拆迁工地、建筑工地、渣土工地、市政工地等)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0时至次日6时,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4、7月7日至10日高考考试期间和7月12日至15 日中考考试期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和距考点500米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停止一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工程抢修、抢险除外)。
各建设、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上述要求,确因特殊需要必须施工的,按照特殊时限审批流程逐级报批,并对社会公示。
各部门将联合执法,加强检查力度,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行为并将违法单位纳入诚信系统公示,同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青岛市印发《关于继续开展“为考生送安静”活动的通知》,自2020年6月22日至2019年7月20日,每日昼间以各学校周围为重点监控区域,每日夜间以居民住宅、科研文教集中区为重点监控区域。重点控制时段为每晚20点至次日6点,在此期间,执行夜间环境噪声标准,要求所有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生各类环境噪声污染。严查各类噪声污染行为,为广大考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考试环境。
淄博市要求,中高考期间,结合本地实际,在中高考等特殊期间,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时间作出限制性规定,并提前七日向社会公告。
各单位增加执法频次,扩大监管范围,督查企业按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落实防噪降噪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考试期间,按照《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责令相关单位停止高噪声设备的作业。中高考考试期间,要派出执法人员在考场周围进行巡查,对影响或可能影响考试的噪声污染行为立即予以制止。
威海市要求,7月3日至7月10日期间,各相关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早查、午查、夜查,对涉及工业噪声污染投诉的案件要在第一时间处理。对违法行为要依法从快、从重查处。同时,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配合,宣传高考期间有关噪声管理的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予以曝光。实施源头控制,确保执法检查到位。
7月5日至7月10日,除了抢险抢修等特殊作业外,停止审批产生噪声和扰民的建筑施工夜间作业。
要求考试期间进一步缩短夜间施工时段,夜间禁止施工时段由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调整为夜间20时至次日6时。增加中午12时至14时禁止施工时段。在项目审批时,对产生噪声的建设项目提出具体的要求,并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材料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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