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加强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环境安全管理
发布时间:2020-07-28 来源: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高度重视前段因疫情影响导致开工不足、复工复产保订单、抢进度带来的环境安全风险,将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严格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二是强化隐患排查。督促准备复工复产企业加强环境风险隐患自查自纠,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杜绝“带病上岗”。三是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准备,做到人员待命、措施到位、设备齐全。
原文链接:http://sthjt.fujian.gov.cn/zwgk/ywxx/hjyj/202002/t20200228_52056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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