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污染源自动监控报警、统计与督办平台”项目通过验收
发布时间:2020-07-28 来源: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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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9
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组织召开“青海省污染源自动监控报警、统计与督办平台”项目验收会。会议邀请青海省环境科学学会、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和青海宁北发电有限公司的专家组成专家组,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承建单位西安交大长天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项目建设情况汇报,观看了系统演示,审阅了相关资料,一致同意通过“青海省污染源自动监控报警、统计与督办平台”项目验收。
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已成为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排污税征收和环境执法等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根据我省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实际情况,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对企业监测数据超标、异常等情况需要大量人工复核,效率较低,不能满足现阶段工作需求,为进一步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管工作,提高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效率,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积极申请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30万元,建设了“青海省污染源自动监控报警、统计与督办平台”。
专家组认为,该平台
主要涵盖三大组成部分:自动监控报警、统计和督办平台。自动监控报警功能
污染物超标、污染物异常、流量异常、数采仪掉线、停运到期等进行预警
,提醒企业及时
整改
,对违法企业进行溯源追究,提升环境风险预警的能力。统计功能包含查询和导出废水废气排放统计、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统计、全省污水处理厂处理情况统计、超标统计等报表,提高了工作效率,为环境管理提供了新型的管理方式与监管手段,为生态环境部门利用新型的大数据分析提供了有效的工具。
督办平台能够
自动生成污染源排放超标、异常督办单,推送给对应排污单位和第三方运维公司,并将处理结果通过督办平台反馈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
形成了闭环联动,有效规避企业数据造假等问题,提高工作效率。该项目通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和现场系统演示,系统软件稳定性良好,并能够满足工作需要,达到了系统建设目的。
原文链接:http://sthjt.qinghai.gov.cn/hjgl/hjjc/hjzf/202007/t20200707_4324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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