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8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宁环办监察发〔2018〕34号
关于做好2018年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环境保护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工作是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的2018年度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按照《2018年全国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宁环办发〔2017〕21号)有关要求,2018年各地要持续组织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促进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持续达标排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推进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切实加强与排污许可制改革的衔接,摸清行业底数,实施分类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强化督查问责,实施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2018年底前完成除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8个行业以外其他行业工业企业污染物全面达标工作的排查、评估工作。
二、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开展排查,摸清底数。各地要制定排查方案,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结合电力、工商、环境统计等信息,彻底摸清行政区域内工业污染源底数,5月30日前,按行业建立工业污染源清单。尤其是对已于2017年底前发放排污许可证的火电等14个行业(火电、造纸、水泥、石化、焦化、电镀、平板玻璃、原料药、制革、制糖、纺织印染、农药、有色金属、氮肥),要进行重点排查。重点排查时应掌握火电等14个行业全部工业企业名称、所在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业分类、排污许可证申领、污染治理设施工艺、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等。
(二)完成评估并编制评估报告。各地应严格落实原环境保护部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全面达标实施计划,制定除钢铁火电等8行业外剩余的工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评估和超标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11月20日前,完成除钢铁火电等8行业外剩余的工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评估工作(《评估报告大纲》见附件1)。
(三)公开关停企业和限期整顿企业名单。对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环保区范围内、无污染防治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且整治无望的企业,要坚决依法关闭。对无证、超标、超总量排污的企业,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时限,实施挂账销号;逾期未完成的,坚决依法报请有批准权的地方人民政府责令关闭。9月30日前,各地应在当地市级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关停取缔和限期整顿的企业名单。
三、报送要求
1.5月30日前,上报辖区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和工业污染源清单。其中,2017年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火电等14个重点行业企业须填写《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污染源排查信息表》(附件2)、《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污染源排查信息表》(附件3)和《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汇总表》(附件4),其余行业企业只填报《污染源排查信息汇总表》(附件5)。
2.6月20日前,上报除钢铁火电等8个行业外剩余的工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评估和超标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3.6月30日前,银川市和石嘴山市环境保护局须上报应于2017年底前完成的钢铁火电等8个行业工业企业达标排放评估和整治情况。
3.7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除钢铁火电等8个行业外剩余的工业污染源污染物达标排放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填报《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评估情况进度表》(附件6)。
4、10月30日前,上报公开公示关停取缔和限期整顿的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及《各市限期整顿、关停取缔企业名单》(附件8)。
5、11月20日前,上报除钢铁火电等8个行业外的行业工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大纲》见附件1),填报《行业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情况统计表》(附件7)。
附件:1.市级环保部门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评估报告大纲
2.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污染源排查信息表
3.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污染源排查信息表
4.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汇总表
5.污染源排查信息汇总表
6.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评估情况进度表
7.行业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情况统计表
8.市限期整顿、关停取缔企业名单
联 系 人: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 李英杰 杨鹤
联系电话:0951-5160873(兼传真)
电子信箱:hjjczd001@126.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印发
附件1
市级环保部门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评估报告大纲
一、达标计划实施情况
(一)达标计划实施方案制定及执行情况
(二)排查评估组织开展情况
(三)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开展情况
(四)行政处罚情况
(五)执法信息公开情况
二、各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估
(一)各行业基本情况
包括排查企业总数、各行业企业数量、行业规模,各行业在辖区分布情况。
(二)主要污染源达标情况
依据监督性监测数据、自动监控数据,分析各重点行业达标现状,包括主要污染源达标率、各主要污染因子的达标率。
(三)环境管理情况
分析各重点行业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情况,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要求落实情况。
(四)环保处罚情况
分析各行业企业实施的行政处罚情况。
三、各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分行业梳理分析各行业在达标排放、污染源监测、环境信息公开等方面的主要问题。
(一)达标排放
分析行业主要超标点位、超标因子和超标原因,总结行业在达标排放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污染源监控
分析污染源自动监控安装、监测因子、联网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分析企业手工监测频率、因子、监测记录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
分析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和时效性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意见与建议
(一)对加强工业企业环境监管执法的建议
(二)对开展排污许可证执法的建议
(三)对完善环境执法标准的意见与建议
(四)对完善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的建议
附件2
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污染源排查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人:填报日期: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属行业类别 | 所在地 | 排污许可证号 | 在线监测设施 | 存在问题 | 分类管理 | ||||||
省 | 市 | 县(市、区) | 街道 | 是否安装 | 监测因子 | 是否联网 | 联网级别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
1、14个行业:火电、造纸、水泥、石化、焦化、电镀、平板玻璃、原料药、制革、制糖、纺织印染、农药、有色金属、氮肥。
2、所属行业类别:企业涉及多个行业的,应全部列举。
3、监测因子:列举全部已安装在线监测的污染因子。
4、联网级别:国家、省、市等,选最高级别填写。
5、存在问题:超标超总量排污,无污染治理设施或不正常运行,在线监测设施不正常运行等情形。
6、分类管理:限期整治、规范提升,两类中选一。限期整治: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并提出明确整改要求的企业;规范提升: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
附件3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污染源排查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人:填报日期: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属行业类别 | 社会信用代码 | 所在地 | 位置坐标 | 厂址合规性 | 产业政策合规性 | 主要污染因子 | 污染治理措施 | 在线监测设施 | 存在问题 | 分类管理 | |||||||||
省 | 市 | 县(市、区) | 街道 | 经度 | 纬度 | 是否位于法律禁止区 | 禁止区名称和区域 | 是否属于淘汰工艺 | 工艺名称 | 是否安装 | 设施工艺 | 是否安装 | 是否联网 | 联网级别 | |||||||
| | | | | | | | | | | | | | SO2 | | | | | | | |
NOx | | | | | | ||||||||||||||||
颗粒物 | | | | | | ||||||||||||||||
COD | | | | | | ||||||||||||||||
氨氮 | | | | | | ||||||||||||||||
总磷 | | | | | | ||||||||||||||||
总氮 | | | | | |
注:1、14个行业:火电、造纸、水泥、石化、焦化、电镀、平板玻璃、原料药、制革、制糖、纺织印染、农药、有色金属、氮肥。
2、所属行业类别:企业涉及多个行业的,应全部列举。
3、位置坐标:ddd°mm.mmmm’ 【度.分.分 格式】的十进制小数部分(4位)。
4、法律禁止区:包括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区域。
5、联网级别:国家、省、市等,选最高级别填写。
6、存在问题:超标超总量排污,无污染治理设施或不正常运行,在线监测设施不正常运行等情形。
7、分类管理:关停取缔、限期整治、规范提升,三类中选一。关停取缔:“红线”范围内的、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限期整治: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并提出明确整改要求的企业;规范提升: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
附件4
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信息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人:填报日期:
序号 | 省份 | 市 | 县(市、区) | 行业类别 | 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 |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 | ||||
总数 | 位于法律禁止区 | 属于淘汰工艺 | 已安装污染治理设施 | 已安装联网在线监测设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
1、14个行业:火电、造纸、水泥、石化、焦化、电镀、平板玻璃、原料药、制革、制糖、纺织印染、农药、有色金属、氮肥。
2、行业类别:企业涉及多个行业的,应分别纳入各行业统计数据。
附件5
污染源排查信息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人:填报日期:
序号 | 市 | 县区 | 企业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行业类别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除2017年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14个行业以外的工业企业填写此表。
附件6
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评估情况进度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人:填报日期:
序号 | 行业类别 | 企业总数 | 正常生产企业情况 | 间歇(季节)生产企业情况 | 停产企业情况 | 汇总完成 评估数量 | 备注 | |||
企业数量 | 完成评估数 | 企业数量 | 完成评估数 | 企业数量 | 完成评估数 | |||||
1 | 畜禽饲养031,家禽饲养032 | | | | | | | | | |
2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7
行业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评估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人:填报日期: |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信息 | 建设项目 名称 | 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设施情况 | 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 在线 设施 | 评估 结果 | 整改情况 | 备注 | ||||
废气处理设施 | 废水处理设施 | 其他 | 废水 | 废气 | 其他 | |||||||||
1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国控源(水、气、重金属)、重点排污单位 | 环评批复、验收文件认定的建设项目名称 | 1、环评批复和验收时间、文号; 2、建设时间、投产时间; 3、主要产品及设计产能 4、其他 | 1、名称及数量; 2、工艺及设计处理能力 | 1、名称及数量; 2、工艺及设计处理能力 | 填写无组织排放、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设施名称及设计处理能力/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 企业各生产工序废水污染物全部达标的填写达标,不达标的填写排放口名称、污染物种类、浓度、超标倍数 | 企业各生产工序废气污染物全部达标的填写达标,不达标的填写排放口名称、污染物种类、浓度、超标倍数 | 填写无组织排放、噪声等方面是否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等是否符合要求 | 安装、联网时间,环保验收及最近一次有效性审核时间 | 是否能够稳定达标排放 | 填写不能实现达标排放企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 | |
| | | | | | | | | | | |
注:稳定达标的判断标准参考值为:主要污染源均安装在线监测的企业,自2017年1月至今,在线监测数据日均值达标率≥90%;未安装在线监控的企业,2017年1月至今,监督性监测未出现超标情况;既未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又未开展监督性监测的企业,可根据企业开展自行监测情况、清洁生产情况、企业被行政处罚情况、群众投诉等情况综合评价。
附件8
市限期整顿、关停取缔企业名单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人:填报日期:
序号 | 企业名称 | 环境问题 | 限期整顿情况 | 关停取缔情况 | 备注 | |||
限期整顿文件发文机关、发文时间、文号 | 限期整顿截至时间 | 整改情况 | 下发关停取缔文件的机关、发文时间、文号 | 关停取缔执行情况 | |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原文链接:http://sthjt.nx.gov.cn/info/3046/1284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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