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典型案例通报(十)
发布时间:2021-03-13 来源: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典型案例通报(十)
永兴县危险废物填埋场项目敷衍整改
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永兴县30万吨危险废物填埋设施无法正式运行问题,目前整改未达序时进度。督察“回头看”期间,湖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经到现场检查,发现该设施仍未正常运行,存在应付整改、敷衍整改现象。
一、基本情况
2015年,郴州市获得国家重金属治理专项资金支持,在永兴县柏林工业园建设30万吨危险废物填埋设施,项目业主为格林美(郴州)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公司”)。2018年6月,一期工程建设完工,达到投入使用要求,但一直未正常运行。2019年5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后,郴州市委、市政府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2019年11月15日,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同意其处置历史遗留废渣总量21.16万吨(其中一般Ⅱ类固体废物约20.6万吨、危险废物约5486吨)。2020年3月4日,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核发了排污许可证。但直到2020年5月14日,格林美公司才开始填埋一般Ⅱ类固体废物,9月12日在督察组进驻前才突击启动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的预处理,没有进行填埋处置,大量危险废物仍续存于暂存库。郴州市审计局对国家重金属专项治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目前实际支付资金621.67万元,使用比例仍然很低。
二、存在问题
(一)长期闲置处置设施。自2018年6月一期工程建设完工达到投入使用要求,按规定不需要办理危废经营许可证即可安全处置项目方案内的危险废物,但项目业主单位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一直要求扩大服务范围,不愿意先行处置历史遗留废渣,并将商业处置危废和公益处置历史遗留废渣捆绑在一起要求获取危废经营许可证,造成处置设施长时间闲置。
(二)整改进度缓慢。2020年5月14日,格林美公司才开始处置遗留的一般Ⅱ类固体废物,但处置进展缓慢,时常处于半停工状态,至今4个多月仅填埋处置10050吨左右,日均不足100吨,而其正常填埋处置能力每天可达1000吨以上,严重影响永兴县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安全处置工作。
(三)应付敷衍整改。2020年9月12日,在督察组进驻前两天,格林美公司才启动永兴县危险废物(冶炼厂历史遗留无主冶炼废渣)安全处置的预处理。9月17日,督察组在现场督察时,该公司突击组织开展现场填埋作业,但督察组离开后,9月18日回头检查时发现所有现场作业场已停止。
2020年9月18日下午3点10分填埋场现状,无作业痕迹
三、原因分析
项目业主单位和永兴县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整改力度不够,没有加快推进历史遗留废渣处置,没有发挥国家重金属治理专项资金效益。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整改不力、监管不到位。项目业主单位拖延处置、敷衍整改。
督察组将督促郴州市有关方面进一步核实情况,查清问题,并对存在的失职失责行为,督促郴州市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原文链接:http://sthjt.hunan.gov.cn/sthjt/xxgk/zdly/jdzf/ajcc/202009/t20200929_137923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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