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成立山西省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5 来源: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各市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建立完善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体制机制,顺利推进我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保障地下水水质安全,根据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山西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环土壤〔2019〕17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山西省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牵头单位: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组成单位: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水利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二、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潘贤掌 省生态环境厅 厅长
副组长:胡创业 省生态环境厅 副厅长级监察专员
袁同锁 省自然资源厅 副厅长
张学锋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副厅长
陈 博 省水利厅 副厅长
姚继广 省农业农村厅 副厅长
成 员:徐丽花 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处 处长
张鹏隆 省自然资源厅地勘处 处长
高晓乾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副处长
张建龙 省水利厅水文水资源管理处 处长
张文喜 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 二级调研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全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研究贯彻和推动落实《山西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制定和落实促进地下水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地下水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生态环境厅,具体负责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日常工作,开展目标责任考核,调度通报地下水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办公室主任由胡创业同志兼任。
主任:胡创业 省生态环境厅 副厅长级监察专员
成员:徐丽花 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处 处长
崔海英 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处 一级调研员
樊艺兵 省自然资源厅地勘处 副处长
王国红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建处 四级调研员
沈丽峰 省水利厅水文水资源管理处 科员
张学志 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建设总站 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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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thjt.shanxi.gov.cn/zwgk/gtfw/trwrfz/202111/t20211129_35037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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