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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是否豁免环评的咨询

发布时间:2022-05-26     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详细问题:我司从事香精香料生产、加工(不含化学危险品),工艺为原料称取(溶剂称取)--混合搅拌--过滤--抽样检验--灌装--成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第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46。鉴于我司为单纯的物理混合,是否符合环境豁免办理企业?

  答:建议评估项目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如项目确不涉及化学反应、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建议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44项的有关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原文链接:http://gdee.gd.gov.cn/jsxm/content/post_38920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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