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沪滇合作生态环境执法与应急培训班在上海顺利举办
发布时间:2022-05-26 来源: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切实提高云南省基层生态环境执法与应急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根据2020年沪滇环保合作工作安排,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和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共同主办、上海市生态环境执法总队承办的“2020年度沪滇合作生态环境执法与应急培训班”于11月8日-14日在上海举办,来自云南省16州市、26个重点县(市、区)的49名生态环境执法与应急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副总队长叶茂、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调研员郭家兴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叶茂副总队长代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对参加本次培训的云南学员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并介绍了上海市生态环境执法总队的基本情况;郭家兴调研员代表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对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给予此次业务培训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要求培训班学员珍惜机会、认真学习、严守纪律,学有所获,学以致用,确保达到培训的目的。
培训班采取集中学习、实地观摩以及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相结合,针对生态环境执法与应急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邀请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与应急方面的专家就上海市生态环境执法与应急工作总体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实施经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重点、行政处罚文书制作、环境执法技巧及典型案例分析、石化行业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解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要点、污染源现场检查要点等前沿内容进行了讲授,并组织学员到上海市化工园区和污水处理厂进行了实地观摩学习。
通过为期5天的培训,学员们学习了上海市生态环境执法和应急的先进理念和工作经验,进一步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路,对指导和帮助我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督检查与应急管理技能,提升执法工作精细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将发挥积极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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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副总队长叶茂、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调研员郭家兴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叶茂副总队长代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对参加本次培训的云南学员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并介绍了上海市生态环境执法总队的基本情况;郭家兴调研员代表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对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给予此次业务培训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要求培训班学员珍惜机会、认真学习、严守纪律,学有所获,学以致用,确保达到培训的目的。
培训班采取集中学习、实地观摩以及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相结合,针对生态环境执法与应急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邀请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与应急方面的专家就上海市生态环境执法与应急工作总体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实施经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重点、行政处罚文书制作、环境执法技巧及典型案例分析、石化行业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解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要点、污染源现场检查要点等前沿内容进行了讲授,并组织学员到上海市化工园区和污水处理厂进行了实地观摩学习。
通过为期5天的培训,学员们学习了上海市生态环境执法和应急的先进理念和工作经验,进一步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路,对指导和帮助我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督检查与应急管理技能,提升执法工作精细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将发挥积极重要的作用。
原文链接:http://sthjt.yn.gov.cn/hbzl/stzfdlb/202011/t20201120_2094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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