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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全区重点排放单位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培训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3-05-19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近日,我厅组织召开全区重点排放单位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培训推进会,各盟市生态环境局、相关核查(复查)机构130余人以线上和线下形式参加会议。

  培训会邀请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自治区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专家围绕2022年度核算核查指南工作要点与注意事项、全国碳排放管理平台核查端操作指南、发电行业复查工作安排及常见问题等内容授课。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与国际合作处负责人对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工作时间节点、人员配备、核查方式、核查复查质量保证、配合开展核查注意事项等提出工作要求。

  下一步,生态环境厅将牵头建立专家咨询组,集中解答核查机构核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核查工作统一规范,同时组织盟市生态环境局、重点排放单位做好协调配合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工作。

  


原文链接:https://sthjt.nmg.gov.cn/stbh2021/ydqhbh/202305/t20230512_23105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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