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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盟市生态环境局与驻盟市分站协作联动,扎实推进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发布时间:2023-07-1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行垂直管理改革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积极探索,主动作为,于近日印发实施《建立完善盟市生态环境局与驻盟市分站工作协调机制》,既保障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安全稳定运行,又充分发挥技术人才优势,为全区各盟市加强环境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环境监测支持。

  通过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各盟市生态环境局与盟市分站开展定期协商,确定盟市生态环境局需委托盟市分站开展的监测工作,研究解决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进一步细化各盟市生态环境局和盟市分站的职能职责及工作任务,明确信息共享内容,盟市生态环境局及时共享污染防治攻坚战各类任务、指标和举措,盟市分站及时共享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和分析报告,从而实现信息共享共用,工作步调一致。

  各盟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工作协调机制要求,根据监测计划提前谋划经费保障,特别是对于明确委托盟市分站开展的监测任务,及时拨付经费、提供支持,保障委托任务顺利开展。同时,积极探索加快监测能力建设,统筹优化监测机构设置与资源配置,形成符合地方生态环境管理需求的监测体系。驻盟市分站加强对旗县监测队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形成互相支持、资源互补的新格局。

  


原文链接:https://sthjt.nmg.gov.cn/stbh2021/sthjjc/202305/t20230515_23117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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