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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3年7月份地表水环境质量及奖惩情况

发布时间:2023-09-22     来源: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佚名    

  

  2023年7月天津市及各区地表水环境

  质量状况及经济奖惩情况

   

  1-7月,36个国考断面中,有效监测断面35个,Ⅰ-Ⅲ类水质断面20个,占57.1%;无劣Ⅴ类水质断面;主要污染物中,高锰酸盐指数和化学需氧量浓度同比均升高,升幅分别为4.3%和4.0%,氨氮和总磷浓度同比均降低,降幅分别为8.3%和6.2%。

  7月,排名前三位的区为静海区、武清区和蓟州区,排名后三位的区为东丽区、河北区和河东区。

  对照7月综合排名结果,对静海区、武清区、蓟州区、西青区、宝坻区、和平区和北辰区给予财政奖补。对东丽区、河北区、河东区、红桥区、南开区、津南区和宁河区实施扣减财力。按照有关规定,河西区和滨海新区不予奖惩。

  
附表

  2023年7月水环境质量排名及奖惩情况

  

  辖区

  综合排名

  奖惩结果

  (万元)

  静海区

  1

  140

  武清区

  2

  120

  蓟州区

  3

  100

  西青区

  4

  80

  宝坻区

  5

  60

  和平区

  6

  40

  北辰区

  7

  20

  河西区

  8

  0

  滨海新区

  9

  0

  宁河区

  10

  -20

  津南区

  11

  -40

  南开区

  12

  -60

  红桥区

  13

  -80

  河东区

  14

  -100

  河北区

  15

  -120

  东丽区

  16

  -140

  注:奖惩结果一栏,正值为财政奖补额度,负值为扣减财力额度。

   

  


原文链接:http://sthj.tj.gov.cn/YWGZ7406/HJGL7886/SHJGL6302/202309/t20230904_63958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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