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鄱阳湖白鹤栖息地新添一笔“绿色基金”
发布时间:2024-07-27 来源: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检察院近日联合县法院、县林业局、县水利局等部门与江西思华生态环境保护基金会共同签署了永修县白鹤栖息地恢复试点示范项目合作协议。
“这样一来,长期困扰我们的生态环境修复资金‘谁来管理’‘如何修复’‘怎么监管’的难题得到了较好解决。”永修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江继文介绍说。
此次协议约定将永修县检察院办理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当事人自愿缴纳的70万余元生态修复资金,用于鄱阳湖大湖池、常湖池等观鸟点周边的白鹤栖息地恢复试点工程项目,进一步改善候鸟生存环境。
永修县位于鄱阳湖西岸,县东北部的吴城镇地处鄱阳湖国际重要湿地腹地,每年有数十万只候鸟来此觅食越冬。
“因气候变化影响,鄱阳湖湿地生态系统受到影响,我院根据白鹤等珍稀濒危物种食物资源遭受破坏的现实需要,在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后启动了本次生态修复项目。”江继文告诉记者。
为了让生态修复资金充分发挥质效作用,同时结合候鸟生存环境改善的现实需要,永修县检察院委托江西思华生态环境保护基金会管理和监督使用修复资金,让资金活起来,真正转化成看得见的生态效果。
据了解,近年来,永修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发挥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秉持“公益诉讼+恢复性司法”办案理念,持续以“永益鄱湖”工作品牌为抓手,打造绿色司法名片。
截至目前,永修县检察院已依法办理相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0余件,追缴到位生态修复金300万余元,督促当事人或自行增殖放流2400万余尾鱼、虾苗,补植复绿5200余棵湿地松,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有效筑牢了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
原文链接:http://sthjt.jiangxi.gov.cn/art/2024/7/24/art_42069_49616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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