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印发自然保护地体系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4-07-27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保护地体系发展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发展规划》)日前印发实施,提出科学谋划全自治区自然保护地的发展方向和重点,指导自然保护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更好服务于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发展规划》结合全自治区实际,以“一线筑基、七区联动”的空间布局,打造“全国跨境保护”“国有林区绿色发展”等七个主题样板区,以点带面,组团式带动全域自然保护地保护发展。按照工作目标,到2035年,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内蒙古国土面积比例12.5%以上,建成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建设、高标准共享的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据悉,《发展规划》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区域热点问题,通过前期全面调研摸底,系统梳理全自治区自然保护地存在的问题以及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充分与“三北”工程六期规划、“三大攻坚战”、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战略等相衔接,针对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薄弱环节,提出体系建设、保护修复、管理能力提升、民生共建共享4方面16项任务,并将所有工程按自然保护地、体系、盟市、分区、分类、分级、建设时序等落实“一张表”,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发展规划》首创性地建立了基于核心价值和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构建模型。通过分析自治区代表性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自然遗迹与景观资源四个层面的空间分布,构建评价方法并提炼保护重要区域,服从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合理避让社会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空间,与现有自然保护地范围、级别、类型叠加,因地制宜提出现有自然保护地级别、类型转化方案,以及新扩建候选区的分类分级建设方案。
原文链接:https://sthjt.nmg.gov.cn/zjhb/xwbd/202405/t20240506_25034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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