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举办2024年第二期全区机动车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4-09-10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规范全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管理,提高在用机动车污染排放达标率,推动我区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走深走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于2024年9月5日至6日在银川举办了第二期全区机动车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培训班。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派出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各市、县(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全区各主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共140余人参加了培训。
开班仪式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负责同志介绍了我区上半年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分析了全区机动车污染防治特别是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存在的问题,对下半年工作提出要求和建议。强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加强汽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通过现场随机抽检、排放检测比对、远程数据分析等多种手段,严厉打击替检代检、降低检验标准、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等不符合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各检验机构积极主动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守移动源污染防治的“最后一道闸门”,依法诚信经营,合力改进行业风气、规范市场秩序、提高服务水平。
培训班邀请了生态环境部、北京理工大学、宁夏机动车检验协会等单位多名资深专家授课,深入解读了国家、自治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有关法规标准,讲解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重点要求、典型案例及检查注意事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流程和报告编制规范要求等内容。课程全面、内容丰富,针对性、专业性强。通过本次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参训人员对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既提升了全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管能力,也提高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技术能力和水平,增强了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有助于推动机动车检测行业规范发展。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进一步加强全区机动车污染防治全链条监管,组织执法、技术力量到一线,强化帮扶指导,实现地市移动源污染防治抽查全覆盖。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市、县(区),加大抽检抽测和路检路查力度,帮助分析和解决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方案,切实推进我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助力全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原文链接:https://sthjt.nx.gov.cn/xwzx/qnxw/202409/t20240910_46535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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