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生态环境昌乐分局把好“三关” 厚植营商环境沃土
发布时间:2024-10-18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2024年以来,潍坊市生态环境昌乐分局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源头预防效能,守好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帮扶指导企业,打通环评审批改革落地“最后一公里”,助推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一是严把“源头管控关”。严格落实省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审批,对不符合相关审批要求的项目环评一律不予受理或通过审查;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指导解决项目准入、选址选线、环境容量等关键问题,畅通绿色通道,持续服务招商引资。2024年以来审批项目105件。不断跟进重点项目环境要素保障。统筹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把有限的环境要素资源用到拉动作用明显的优质项目上,2024年以来,全县共确认建设项目91个,解决主要污染物替代指标688余吨,有效助推了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严把“环评质量关”。强化对环评编制机构的日常监管,逐步完善环评编制机构监督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严把建设项目环评质量关。成立检查小组,对辖区内环评编制单位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报备情况、近三年环评业绩、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情况、环评文件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并通过委托专家,随机抽取,自查自纠等方式审批过的环评文件进行质量复核,对发现的问题反馈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进行修正。严格实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失信记分制度,倒逼编制单位提高环评编制质量,警示编制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今年以来,已抽查复核环评文件20份,现场检查环评单位8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个。定期对进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建设项目的环评合法合规性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擅自降低环评等级、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建设项目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定禁止开发区域的违法行为,2024年以来网上登记备案74个,抽查项目30个。
三是严把“事后监管关”。将环评文件审批相关信息推送至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企业作为日常监管重点;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企业,按比例随机抽查,对列入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原则上不开展现场检查,通过非现场手段开展监管,做到“无事不扰”。今年以来,共开展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执法行动14次,抽查企业347家次,对存在一般环境问题的46家企业进行了帮扶指导。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dsdt/202410/t20241012_47640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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