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黄颖赴广东省调研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及排污权交易工作
发布时间:2024-10-18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落实自治区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学习借鉴先进省份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及排污权交易等经验做法,2024年10月11日至12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颖带队赴广东省开展专题调研交流。
10月11日下午,黄颖一行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主任赖海滨(副厅级)一行进行座谈交流,详细了解广东省在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与保障项目建设,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和分配,排污权有偿使用、储备及交易平台建设运行,排污权交易与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环评审批及排污许可衔接等方面经验,以及广西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座谈交流深化了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及排污权交易认识,排污权交易工作需要因时因地制宜开展,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增强排污单位“资源有价,有偿使用”意识。双方表示,下一步将在绿美广东、壮美广西建设进一步深化交流互鉴,共同致力于美丽中国建设省域篇章。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颖一行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座谈交流
10月12日上午,黄颖一行到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参观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排污权交易平台,实地察看佛山市排污权交易申报、审核、交易和发布流程,详细了解佛山市排污权交易体系、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与费用等具体情况。观摩了佛山市生态环境物联网中心平台,该平台基于生态环境“一网统管”打造的“佛山市生态环境成果一张图”,可实现对生态环境全要素“可视”“可查”“可分析”“可调度”“可分发任务”等协同管理,接入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大气自动站、市考断面以上水质自动站和固定源末端监控、视频监控、过程监控等数据,极大提升了生态环境监管数字化、智慧化水平。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黄颖一行观摩佛山市排污权交易平台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黄颖一行与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座谈交流
黄颖指出,此次广东经验对广西深入开展相关工作具有重要启示意义。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结合全区经济形势,持续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及排污权交易试点研究。一是探索推进形成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一本账”,深入发掘总量减排存量空间,推动环境资源更加合理高效配置。二是深入调研重点行业企业,摸清家底,核算实际排放量,探索排污权与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等衔接,确定初始排污权,逐步构建广西排污权交易框架体系。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大气处、环评处,佛山市、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广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处、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等负责同志参加有关调研活动。
原文链接:http://sthjt.gxzf.gov.cn/zwxx/gzdt/t191030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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