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情法相融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4-11-15 来源: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某学校对面的砂场每天机械噪声很大,车辆走动卷起灰尘飞扬,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休息、学生学习及人身安全。”近日,吉安市青原区陂头村居民旷先生在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上留言反映。
群众呼声就是行动哨声。青原生态环境局接到平台转办的群众信访件后,第一时间派出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联系当地政府和居委会开展调查。
调查发现,该企业名称为“某建材经营部”,位于某小学的对面,经营者为刘某某,经营范围为林业产品、建筑材料、建筑陶瓷制品、水泥制品、金属制品、砖瓦、日用玻璃制品、塑料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通过实地勘察和走访当地群众,执法人员获悉,该建材经营部租用一家废弃砖厂工矿用地经营散装河砂和碎石零售,不制造加工河沙和碎石料,物料系外购,通过零售赚取差价。执法人员在现场还看到,该建材经营部除一台小型铲车外,无任何加工制造生产设备。
鉴于该建材经营部不涉及制砂、碎石制造加工,仅堆放、零售砂石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等有关规定,执法人员认为该项目属于豁免类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或进行备案登记。
但是,涉及该建材经营部的机械噪声和车辆扬尘问题怎么办?“一边是民声,一边是民生,两者必须统筹好,必须认真对待,做到情法相融,维护当地生态环境安全。”吉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青原大队大队长李兵表示。
执法人员召集信访人和企业负责人进行协商解决。在充分考虑双方意见后,青原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建材经营部作业时必须开启雾炮机洒水降尘,确保易起尘作业面100%湿法作业,避免扬尘污染。加强噪声源管理,避开中午及夜间装卸作业,还居民和学生宁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附近居民和学生出入安全。
原文链接:http://sthjt.jiangxi.gov.cn/art/2024/11/13/art_42067_50597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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