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环保时讯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环保时评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擦亮环境监测“度量衡” 赋能全域环境“高颜值”

发布时间:2024-11-18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监测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支撑、引领、服务作用,扎实做好环境监测各项工作任务,努力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一是聚焦常规监测,推进任务落实。围绕大气降尘、万人千吨饮用水源地、区域声环境质量、农村面源污染、断面水质、入河排污口、河流总氮调查等项目指标,常态化开展环境监测,按频次完成常规监测任务,为环境管理提供广泛的数据支撑。目前,组织开展并审核监测数据16979个。深化“测管协同”,有序开展企业执法监测,全面摸清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今年以来,完成60家加油站、73家工业企业的废水、废气、土壤、噪声执法监测,出具执法监测报告150余份、监测数据790多个,为后续开展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夯实了重要基础。

  二是聚焦在线监测,助力精准治理。加强重点排污单位的在线监控安装和联网工作,目前全市已安装废气在线监控103套、VOCs在线监控21套、废水在线监控48套。强化对企业在线监控设施管理,采取线上巡+线下帮相结合的方式,快速处置小时超标和日均值超标问题,依法严惩在线数据造假行为。今年以来,约谈企业16家次,提出技术规范问题100余个。紧盯14个空气质量监测站和16处水质监测站,每日通报水质自动监测站点数据和各镇街空气质量情况,督促各运维单位做好值班值守,保障站点正常运行。开展防人为干扰环境质量监测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组织专班定期对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水质自动监测站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定期反馈总结。

  三是聚焦自行监测,压实企业责任。分13批次对546家排污单位召开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提升工作推进会议,系统解决排污单位在开展自行监测时遇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有效提升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依据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清单和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指导企业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有序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及时准确完成数据联网上传和排污信息公开。目前,已督促指导全市546家排污许可企业100%完成自行监测方案提报,现场检查企业32家企业,整改问题24个。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dsdt/202411/t20241118_477121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时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