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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在2024年全国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管培训班上做典型交流发言

发布时间:2024-12-19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2024年12月5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指导和推动各省(区、市)做好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工作,由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主办,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承办的全国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管培训班在江苏省盐城市召开。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副司长郭瑾珑、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尹荣尧、盐城市副市长王连春出席会议并致辞。

  

  

  

  培训班邀请江苏、浙江、宁夏3个省区作为全国典型进行交流发言。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以“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 筑牢西北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为题作交流发言,重点介绍我区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工作的谋篇布局、主要做法和经验成果,引起与会人员的强烈反响。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提升生态保护修复监管能力,深入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监管,着力解决突出自然生态破坏问题,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体系,特别是我区印发的《贯彻落实全国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的若干措施》《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部门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工作指南(试行)》等文件和实操工作,被生态环境部推广转发,在全国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等监管工作中走在了前列。

  下一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以本次培训为契机,真正把培训成果转化为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工作的具体思路、办法和举措,推动我区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筑牢西北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原文链接:https://sthjt.nx.gov.cn/hjzl/zrst/202412/t20241213_47576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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