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环保时讯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污染事件

喜报!锦州市争得全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支持城市

发布时间:2022-07-05     来源: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日前,财政部官网公布2022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评审结果,我省“锦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成功纳入国家支持范围,标志着锦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进入全面启动阶段。

  锦州市是辽宁省重要的粮食和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农村黑臭水体较密集,成因复杂,治理难度大。为有效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污染,回应农民群众关切诉求,我省发扬“拼、抢、争、实”工作作风,参与国家竞争立项评审。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全方位指导帮扶,将锦州市治理需求同国家政策精神紧密衔接,严格审核把关治理方案,积极向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进行项目推介;锦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细致谋划筹备前期工作,市长王心宇、副市长缪徵阁在国家竞争性立项评审环节做主要汇报答辩。在多方共同努力下,锦州市成功入围财政部、生态环境部2022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支持城市。

  锦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涉及4县(市)区10个乡镇和1个街道的39个行政村,将遵循“内外兼顾、标本兼治”原则,按照“综合治理、利用优先、分类实施”技术策略,建立水生态联防联控治理体系,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

  为确保农村黑臭水体“长治久清”,锦州市还构建了“1136”工作体系,从机制上予以有力保障。“1136”工作体系:建立1个领导小组,即建立锦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健全1个“包保”体制,即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包保”责任体系;建立3个工作机制,即会商机制、定期巡查机制、应急处理机制;完善6项管理措施,即完善村民参与、公众监督、监管执法、督导考核、科技支撑、宣传引导等管理措施。同时,锦州市还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充分发动村民参与,建立农户适当缴费、鼓励第三方运维、政府评优补贴的工作机制。

  下一步,我省将按照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全力做好项目实施,努力打造我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示范样本,持续加大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力度。

  


原文链接:http://sthj.ln.gov.cn/hjgl/nchjgl/nyncwrzl/202206/t20220630_460530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时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