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下方建筑物加固、装修时应履行什么手续?
发布时间:2022-07-14 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问:国控空气站点下方建筑物加固、装修工程应履行什么手续方能实施?
答:根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办法》,“国家城市站停运超过4天的,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生态环境部批准同意;国家城市站停运4天及以下的,生态环境部委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批准同意”。点位所在大楼因施工改造预计会影响监测数据时,需向站点所在地级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并通过地市生态环境局报省生态环境厅后逐级上报,申请站点暂停监测,待批复同意后方可开始施工。
原文链接:http://gdee.gd.gov.cn/hjjc4249/content/post_39719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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