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做好机动车污染控制“守门人”
发布时间:2024-11-15 来源: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有效解决机动车排放检验过程中产生的突出问题,规范企业检验检测行为,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近日组织召开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还市场以洁净,树法律以尊严。
会议通报了近期机动车排放检测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明确了太原市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下一步工作重点,并就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判定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现场培训。
会议指出,移动源超标排放对太原市大气污染贡献日益凸显。研究结果显示,当前,太原市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NOx)占全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54%,已成为制约太原市空气质量再提升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有效管控机动车尾气排放,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是太原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必要之举。同时,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帮助指导机动车检验机构在日常经营中做好合规检验检测,做好机动车污染控制“守门人”,也是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分内之责。
会议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事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和省市相关工作安排,事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各单位、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务必认清形势,高度重视,自觉做好执法检查和排放检验工作;二是要压实责任,积极主动作为。市执法队要坚决扛起牵头抓总的工作责任,强化市级专班调度督导,突出重点难点,确保整治实效。加强与系统内各部门的沟通协作,主动与五部门对接,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线索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弄虚作假行为;三是要找准定位,长效长治。各检验机构负责人要认真对照会议通报问题和有关判定标准,全面梳理、积极自查、整改销号,真正做到依法依规进行检测,坚决杜绝出现涉及排放检验事项的违法违规问题,积极履行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推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四是要严厉查处,强化宣传引导。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一批违法犯罪行为,对违法问题和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震慑,倒逼移动源合规达标排放。对规范经营机构树立典型标杆,宣传正面典型案例,引导机动车检验机构提高守法意识,实现行业自律。执法者与经营者共同努力,还市场以洁净,树法律以尊严。
“此次会议不仅是一次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更是一次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会。”参会的山西赢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通过讲解弄虚作假行为认定以及违法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给企业敲响合法经营的警钟,促使企业知法、懂法、守法,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行业自律,严守职业道德和法律底线,自觉抑制不良行为,有效推动整个第三方环保服务行业的规范化运营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及各县(市、区)执法大队负责同志、太原市55家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了本次会议。
原文链接:http://sthjt.shanxi.gov.cn/gzdt/sjdt/202411/t20241114_96914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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