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稽查引领 执法效能全面升级
发布时间:2024-11-15 来源: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对照《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办法》新部署新要求,依托《2024年临汾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工作方案》,将执法督查融入日常工作之中,有效促进了临汾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积极履职、改进作风、提升效能。
今年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新修订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办法》,旨在通过开展执法稽查工作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自《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办法》印发后,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积极响应,结合临汾市年度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制定印发《2024年临汾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全力确保执法稽查工作落到实处。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一是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稽查工作组,采取日常稽查和专项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环境执法行为进行稽查。除现场稽查外,非现场稽查主要借助科技手段,对稽查对象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严格稽查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使用、执法公示制度和全过程记录制度等情况。同时,根据信访举报及行政处罚落实情况,对接受环境执法的企业开展专项稽查。二是结合“执法大练兵”行动,组织稽查工作组全体人员系统学习《稽查办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细则》等知识,切实提升执法稽查人员能力水平。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稽查工作组针对稽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梳理问题症结,指导执法人员找准问题根源,传递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并压实整改责任,持续跟踪落实,切实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
下一步,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将建立健全稽查工作长效机制,推进执法稽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以稽查促整改、以整改促提升,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高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质量和水平。
原文链接:http://sthjt.shanxi.gov.cn/gzdt/sjdt/202411/t20241114_96914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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